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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离岸有限公司税务问题

2021-03-24 08:32:31

  注册香港有限公司后,有限公司正常运营时,一般涉及许多有限公司的税务问题。但国内有限公司的税制和香港的税制的区别。在香港,有限公司申报和征税是分开的。也就是说,即使贵有限公司不在香港做生意,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后,每年都需要申报,还是需要交税?你要交多少税?这取决于税务局的纳税评估。今天恒诚商务整理了常见的香港有限公司涉及的税务问题。

   1、离岸有限公司需要支付香港利得税吗?
  答、香港《税务条例》没有免除离岸有限公司支付利得税的条文规定。因此,离岸有限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取决于该有限公司在香港的业务性质和范围。

  2、在什么情况下离岸有限公司需要缴纳利得税?
  答:香港离岸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中获得香港产生或获得香港利润,必须缴纳利得税。同样,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在香港和海外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3、如何判断是否在香港经营业务?
  答:判断香港有限公司是否有经营业务,这个问题必须根据事实决定。每个案例的情况不同。但是,应该注意的是,有限公司不一定在香港有很多业务。另外,有限公司在香港代理的活动也可以作为相关的考虑因素。

  4、如何判断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来源于香港或非香港?
  答:这一般取决于香港有限公司的实际业务事实。一般原则是明确该有限公司的哪些活动产生利益,以及这些活动的进行场所。

  5、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有限公司如何申报?
  答: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有限公司必须遵守与香港有限公司相同的申报规定。基本规定,该有限公司应向税务局商业登记局申请注册业务,并提交当局向该有限公司提交的利得税申报表。如果该有限公司在任何纳税年度都有纳税利润,但尚未收到税务局的纳税申报表,该有限公司必须在纳税年度评估基础结束后的4个月内书面通知税务局纳税。另外,有限公司必须准备充分的英语和中文记录,容易确定应评价的利润,在该记录相关交易结束后,至少要保留7年。

  6、交利得税表时,要提交审计账目吗?
  答:离岸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区(香港以外地区注册的离岸有限公司)没有法例规定必须审计账目,该有限公司的账目也没有被审计,税务局将向该有限公司提交未经审计的账目作为申报表的证据。但是,如果账目确实被审计,即使相关地区的法例没有审计规定,该有限公司也应该将审计的账目与申报表一起提交。例如,离岸有限公司的总部设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但在香港设有分行,税务局一般接受未经审计的分行账户,不需要追加被审计的全球账户。但是,评价税主任可以根据情况需要提供审计的全球账户。

  7、离岸有限公司如何确定是否需要缴纳利得税?
  答:有限公司考虑预定的交易和安排,根据《税务条例》第88A条申请事先裁定,申请时必须支付费用。申请程序详细列于《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和执行指导第31号:事前裁定》。

  8、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需要缴纳什么税?
  答: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只需缴纳利得税,该税按利润的16.5%计算。如果有限公司没有利润,就没有必要缴纳利得税。

  9、香港有限公司财政年度和申报时间?
   答:1、财政年度:注册香港有限公司18个月后需要申报会计,之后每12个月申报一次。 2、纳税申报时间:一般香港有限公司纳税申报时间为财政年度前一个月,根据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具体时间参考表如下(仅供参考,以政府实际情况为基准):1~3月至当年11月15日离开的4~11月至次年4月30日12月至次年8月15日

  10、香港进出口商品需要缴纳关税吗?
  答:香港除烟、酒、汽油外,一般进出口商品无需缴纳关税。但是,进出口商品必须报关。

  11、香港税务条例对捐款减免有什么限制?
  答:捐赠给被认可的慈善机构可以扣除。但是,规定捐款总额必须在$100以上,不超过应评价税利润的35%。

  12、香港有限公司利润能抵消前年度损失吗?
  答:如果香港有限公司某个税年度受到的损失,可以结合抵销该有限公司之后的年度利润。

  13、什么是暂时支付利润税?
  答:利得税是根据税年度内的实际利益征收的。由于某一年的利润必须在该年度结束后确定,税务局在该年度结束前征收暂时纳税。下一年当年度利润评估后,已缴纳的暂时缴纳税款可作为年度应缴纳的利得税缴纳。

  14、香港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利得税?
  答:如果企业收入不来自香港,有限公司没有在香港设立办公室和招聘香港员工,其利润可免除利得税。但是,有必要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离岸收入税务豁免。

  15、香港有限公司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需要缴纳利得税吗?
  答:如果离岸有限公司在香港没有经营任何业务,其特许权使用费必须在以下情况下征收利得税:电影薄膜或电视薄膜或记录带、录音、上述薄膜、记录带或录音相关宣传资料在香港公开或使用(在香港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专利、设计、商标、版权资料、秘密工程或方案或其他相关性质的财产,在香港使用或承诺授予其他专利、设计等减去的20年以外的香港使用或有权使用香港以外的专利、设计资料、秘密工程和其他项目,或者在香港使用的特许可以获得特许可以获得特许资料等。

  在上述情况下,应评估税收利润为该项目的30%(如果项目在2003年4月1日之前征收或累计,比例为10%)。但是,如果离岸有限公司是你有限公司的连接有限公司的话,应该评价税收利润的话,可以100%的费用。应缴税款应根据计算收入的应评价税利润,按适用税率计算。另外,离岸有限公司是以你有限公司的名义收取课税的,你有限公司必须根据《税务条例》的规定,在向离岸有限公司支付费用之前,扣除足够的税金。

  。 16、离岸有限公司有哪些需要特别遵守的规定? 答:离岸有限公司与香港有限公司处理方法相同。但是,如果有限公司属于非居住港人,非居住港人必须注意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中获得来自香港的利润,直接纳税或以代理人的名义纳税。税收由非居住港人的资产回收或向代理人征收,代理人必须在非居住港人的资产中扣除足够的税金。非居住港人征收问题7的特许权使用费,必须按上述方式缴纳利得税。本港人(包括有限公司)在香港代表非居住港人销售货物时,必须每季度向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表,明确销售总额,同时向税务局支付等于销售收入的1%的货款,或者与税务局协商后,支付低额的货款。非居住港人与密切相关的居住港人之间有业务往来,安排后,居住港人不获利,或者利润低于正常水平,相关业务可能被视为非居住港人作为代理人在香港经营。非居住港人因非居住港艺人和运动员在香港公演而直接或间接收取款,必须遵守特别的评价税和收税手续。有限公司是否属于非居住港人主要取决于事实,离岸有限公司不一定是非居住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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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香港有限公司的税务信息,请致电。我们将根据您企业的实际情况为您提供相应的香港有限公司财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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