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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2021-11-22 09:20:03
10月30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二十国集团(G20)罗马峰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宣布中方已经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简称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是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电子商务便利化、数据转移自由化、个人信息安全化为主要内容,并就加强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进行了规定。
 
DEPA包括16个模块:初步规定和一般定义、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数字产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数据问题、广泛的信任环境、商业和消费者信任、数字身份、新兴趋势和技术、创新与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合作、数字包容、联合委员会和联络点、透明度、争端解决、例外和最后条款

其中,模块2——商业和贸易便利化涉及无纸化贸易、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等。

模块4——数据问题涉及个人信息保护、通过电子手段进行的跨境数据流动、计算机设施的位置等。

模块8——新兴趋势和技术涉及金技术合作、人工智能、政府采购、竞争政策合作。

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是促进经济复苏的新引擎。随着数字经济的重要性与日俱增,数字领域规则和合作框架制定也已成为很多多双边经贸谈判的重要内容。

中国申请加入DEPA,有助于在新发展格局下与各成员加强数字经济领域合作、促进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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