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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注册有限公司的老板可以在国内诉讼吗

2021-03-24 08:37:51

  目前,除了大量内地商人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外,许多香港业主也喜欢中国内地的快速发展,把投资目光投向国内。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贸易关系越来越密切,香港有限公司参与大陆经贸交易,香港有限公司在国内民事诉讼也越来越常见。在香港注册有限公司老板可以在国内打官司吗香港有限公司应如何在国内提起诉讼?

  在香港注册有限公司的上司可以在国内提起诉讼,但香港有限公司在国内提起法院诉讼时,必须委托中国执行律师处理。根据香港有关法律规定,香港有限公司在国内进行有关诉讼活动时,事项属于重大事项的,需要通过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律师在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诉讼时发行香港有限公司相应的董事会决议。香港有限公司老板应出示证明主体资格,一般提供香港有限公司文件:
  1、香港有限公司商业登记登记证书;
  2、香港有限公司在注册处存档的有限公司名称证明;
  3、香港有限公司周年报。

  如果有外籍当事人涉外民事诉讼,可以委托香港律师作为市民担任国内民事诉讼代理人,但香港律师不能作为律师担任国内民事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授权委托书。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在司法部委托的中国委托公证人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由该中国委托公证人作证,发行公证文件;
  2、中国公证人将相关文件发送给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公证人进行公证,然后向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让专用印鉴。

  经过以上程序,受托的香港律师不丹可以作为市民代表出庭,也可以享受内地法律规定的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

  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老板在起诉前,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资质和授权委托书都要经过相关律师公证认证才能使用。香港有限公司做公证是公证香港有限公司整套资料,一般交给香港公证律师办理公证即可。如果香港有限公司注册不到一年不能提供周年申报表怎么办?不能提供周年申报表的香港有限公司应提供以下文件:
  1、《首任秘书和董事通知书和董事或候补董事职务同意书》;
  2、《秘书和董事变更通知书(委任/离职)》(如有变更);
  3、《注册事务所位置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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