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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册之后是否需要开业?

2020-10-16 08:37:38

  由于中国香港仍未实行多证合一管理制度,因此,香港公司在向注册处申办,并得到 “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后,仍务必在该公司一开始运营其30日内,向中国香港税局递交“公司开业申办”报表,在这其中标明该香港公司的公司编号,经营具体地址,经营范围等详细信息。“商业登记证”上也标出了该公司的纳税识别号,因此也可看作该公司的税务变更。与职业资格证一样,香港公司商业登记证也务必每一年进行年审续签,以维持其诚信为本知名度。

  由于中国香港允许“与众不同目的”公司的存在,因此对于提前准备公布经营的香港公司,就务必向政府机构申明其公布经营的情况。在新的香港公司注册获得成功后,香港政府向申请人授于的商业登记证上,该公司经营范围一项为“CORP”(即“公司”),也可掌握为没有独特经营范围。

  但在2018三月,香港公司一开始进行公司重要控权人备档(即SCR)管理制度后,就务必体现该公司的关键运营的业务流程范围。倘若该公司开设银行帐号提前准备公布经营,就尽量依照SCR要求 ,向中国香港税局递交香港公司开业报表,说明其经营范围。在中国香港税局收到“公司开业报表”后,也会向该公司升級发放标明经营范围的“商业登记证”,并在中国香港税局内部系统中升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在香港公司得到 商业登记证后,务必在公司经营详细地址,以显眼方式呈现其“注册证书”和带有经营范围的“商业登记证”,以确认其为诚信为本。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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