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业答疑  >>  查看详情

香港退市公司复牌规定

交易所一贯的政策是,如非必要,上市公司的股份应尽可能持续交易;暂停交易只是处理潜在及实际出现的市场混乱情况的手段,即使情况属必须,停牌的时间亦应尽可能缩短。 当上市公司要求停牌时,交易所会要求上市公司发出简短公告解释停牌原因,以增加市场透明度。交易所亦会于上市公司停牌期间一直与公司保持联络,并要求上市公司于复牌买卖前发出公告。有关公告需具备充足资料,以求达到该公司的股份在恢复交易后,有关交易可在一个公平及市场已广泛知悉有关消息的情况下进行。 主板上市公司的公告若涉及业绩公告以外的股价敏感资料,是否可随即继续交易或恢复交易(香港证券市场称为“复牌”)视乎公告发布时间而定: 若公告在晚上11时前(或在某一营业日之前的非营业日的下午6时至8时呈交时段内)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上市公司可于随后的营业日早市开始时继续交易或复牌。 若公告在翌日上午6时至9时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则停牌半天,在下午交易时段开始时(下午2时30分)复牌。 创业板公司的公告若在翌日上午9时前在创业板网站上发布,则毋须停牌。

相似问题

© 2024 恒诚商务有限公司